关于校本部成人高等教育2017级学生交纳学费的通知
- 发布日期:2017-02-28 16:39:21 本文被阅读过:2122次
一、交费方式
学生通过“河北大学校园缴费平台”交纳学费,无须再去工商银行网点交费。请同学们登陆http://cjxy.hbu.cn(河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)后在“函授业余教育”栏查看关于校本部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交纳学费通知中的附件“河北大学校园缴费平台使用说明”,严格按操作流程足额交纳学费。
二、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
收费项目 | 单位 | 收费标准 | 批准文件 | 批准部门 |
函授文科学费 | 元/生、年 | 700 | 冀价行费[2008]42号 | 河北省物价局、财政厅、教育厅 |
函授理科学费 | 元/生、年 | 900 | ||
业余文科学费 | 元/生、年 | 900 | ||
业余理科学费 | 元/生、年 | 1100 | ||
业余艺术类学费 | 元/生、年 | 1500 |
三、特别提示
交费起止日期为2017年2月25日至3月10日,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交费,逾期未交费的学生影响学籍注册,责任自负。
四、注意事项
1、请仔细核对本人的信息,学院将按照《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对已交费学生进行学籍注册管理。
2、学校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统一打印已交费学生收费票据,由班主任发放至学生。
3、联系电话:
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:0312—5079378;
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收费管理科:0312-5079497。
河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河北大学财务与资产管理处
2017年2月20日